新京报讯(记者耿子叶)3月26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本市重点群体就业技能提升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北京市处于无业求职登记状态的本市户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等4类重点群体,进行就业技能提升补助。
按照《通知》,就业技能提升补助的证书类型,主要包括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2类证书。其中,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评价机构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由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颁发。
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取得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颁发的证书,自证书核发一年内可申领就业技能提升补助。其中,申请人身份状态以证书核发日期为准。证书信息以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为https://jndj.osta.org.cn。通过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能享受就业技能提升补助。
《北京市重点群体就业技能提升补助标准目录》明确补助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北京市重点群体就业技能提升补助标准目录(2026年版)》涵盖无人机驾驶员、供应链管理师、人工智能训练师等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还包括母婴照护、病人照护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助标准为:B类证书初级工(五级)1000元/人、中级工(四级)1500元/人、高级工(三级)及以上2000元/人,A类证书在B类补助基础上上浮20%;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补助标准为:A类1200元/人,B类800元/人。每人享受一次补助。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京通”小程序,填写补助申领信息。经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补助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关联的银行账户或本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重点群体就业技能提升补助资金从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已通过该证书享受北京市政府部门其他政策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本补助。北京市重点群体中的残疾人取得相关证书的,按照市残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京残发〔2018〕26号)执行。经查实存在套取骗取补助的,及时向申请人追回补助资金,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编辑 张牵
校对 李立军